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4-05-18 10:01:40 点击次数:
5月10日至5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洛桑江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重庆市开展执法检查。洛桑江村强调,农业法是我国农业农村领域的基本法,农业法将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发展农业生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共同富裕,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目的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重庆市渝北区、巴南区、荣昌区、永川区等地,紧扣法律条文,实地检查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并听取了四川省和重庆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贯彻实施农业法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思路创新、措施得力,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成效显著。重庆市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洛桑江村强调,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意义,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要依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依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让农民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依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走好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要依法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依法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着力推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发展差距;要依法完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好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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