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7-04-27 15:04:36 点击次数:
4月26上午,宝鸡市环保部门组织监测力量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监测,通过监测,对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限期治理,加装或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经治理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令停止使用;对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无废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处以5000元罚款。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设备,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目前,宝鸡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已达5万多辆。由于非移动机械的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低、登记信息难统计等原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宝鸡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一个重要因素。
按照铁腕治霾总体部署,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对宝鸡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严格管理整治。当日,在监测现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分别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中的光吸收系数、烟度,以及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进行了监测。从结果看,大部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但仍有个别老旧机械尾气中氮氧化物、光吸收系数排放超标。
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安排,宝鸡市将对超标车辆管理部门加强措施,督促整改。同时要求市机械工程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利用对工程机械开展号牌发放工作、实行一车一牌制度的优势,加强宣传,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环保意识,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清单,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排放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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